| 4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优秀女审判长”、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人民好公仆”。 牟乃桂同志严肃执法、公正裁判。在审理某集团总公司专案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秉公办案,带病坚持工作,为国家挽回1000多万元损失,为企业保全财产5000多万元,受到市委领导高度赞扬。在审理刘某与镇政府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刘某曾扬言自焚,她不辞辛苦50多次上门做说服工作,最终依法调解结案,避免了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她承办美国某公司诉山东某进出口公司和河北某公司实用美术作品侵权案,在国内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地探索,走在了前列。她编写的涉外、知识产权规范文件成为全市法院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近年来,她主持审理和指导两级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00多件,她主持制定有关破产清算操作规程50多个,进一步规范了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积极作用。她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民三庭连年被中院评为“先进庭室”,市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先进单位”,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