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制定我省第一个

《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1221日,由市妇联提出并制定的青岛市《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向社会发布。副市长吴经建发贺信对青岛市《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表示祝贺。市妇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家政服务企业、用户、服务员代表40多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青岛市《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依据我市家政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用户的需求制定,旨在规范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用户、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利益和权益,加强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家政服务质量的地方标准。

《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就规范的定义、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质量责任、监督管理六方面内容做了释义和规定。在组织机构中,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分别作了要求,着重强调机构的合法性;在从业人员中,明确了家政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家政服务人员的职责和技能素质要求;在服务质量中对服务相对集中的12 个家政服务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服务标准;在质量责任中明确了质量纠纷处理的依据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监督管理上强调了日常监督、建立家政服务人员诚信档案、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市妇联副主席孙文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善武分别在会上发表讲话,就贯彻实施规范《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提出了要求。